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4项批复文件,同意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一
1所高校更名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同意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具体如下:
一、同意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管理体制不变。
二、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主要为我省铁道运输和轨道交通产业发展培养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三、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要按照职业高等教育发展要求,努力打造“双师型”专任教师队伍,全面落实“1 X”证书制度,制订并实施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实验实训条件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四、省教育厅要加强对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和管理,做好学院总体规划,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按规定报教育部备案。
二
3所高校新设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同意设立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具体如下:
一、同意设立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主要为全省通用航空产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三、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由大同市人民政府管理,事业编制、办学经费和基本建设由大同市统筹解决,教学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的检查和指导。
四、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要按照职业高等教育发展要求,努力打造“双师型”专任教师队伍,全面落实“1 X”证书制度,制订并实施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实验实训条件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全省通用航空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五、大同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和管理,做好学院总体规划,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创优学院发展环境。
六、省教育厅按规定报教育部备案。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同意设立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具体如下:
一、同意设立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
二、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主要为全省陶瓷产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三、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由朔州市人民政府管理,事业编制、办学经费和基本建设由朔州市统筹解决,教学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的检查和指导。
四、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要按照职业高等教育发展要求,努力打造“双师型”专任教师队伍,全面落实“1 X”证书制度,制订并实施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实验实训条件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促进全省陶瓷产业转型升级作出积极贡献。
五、朔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和管理,做好学院总体规划,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创优学院发展环境。
六、省教育厅按规定报教育部备案。
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设立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具体如下:
一、同意长治市教育学院、长治学院师范分院和长治学院沁县师范分院合并组建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部备案后,撤销长治市教育学院、长治学院师范分院和长治学院沁县师范分院建制。
二、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高等学校,主要为学前教育培养师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三、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由长治市人民政府管理,事业编制、办学经费和基本建设由长治市统筹解决,教学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的检查和指导。
四、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按照职业高等教育发展要求,努力打造“双师型”专任教师队伍,全面落实“1 X”证书制度,制订并实施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实验实训条件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长治市和全省学前教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五、长治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做好学校总体规划,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创优学校发展环境。
六、省教育厅按规定报教育部备案。
(来源: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